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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资讯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称:“化妆品生产企业现有包装标识可以使用到2017年6月30日,自2017年7月1日起生产的化妆品必须使用标注了《化妆品生产许可证》信息的新的包装标识。” 自2017年7月1日起,新的包装标示不再使用"QS"标志,此前使用原包装标示生产的化妆品,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使用。“QS”将退出历史舞台化妆品迎来“大换装”。 QS”标志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,有“QS”标志的产品说明此产品经过强制性的检验合格,准许进入市场销售。2005年9月,化妆品被纳入“QS”
[2018-04-21] 了解详情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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